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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2-01-09 09:58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力度,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经验和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工作,安排局办公室、环境信息中心承办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政府信息发布及时有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成立局定密工作指导小组及保密委员会,执行信息公开和保密同步审核的机制。

(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我局2008年就制定了《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办法》,2011年在其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依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进行了调整,更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

(四)优化和完善公开载体。我局把“武汉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作为环境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目前网站设置有13个一级栏目、99个二级栏目、135个三级栏目以及19个环保专题栏目。根据环保重点工作设置有专栏及“公众咨询”“局长信箱”等互动栏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不断完善网站建设。2011年本着建设实用、服务型政府网站的宗旨,重新梳理了网站信息资源,站在用户的角度对网站彩客网app首页进行了全新布局和调整。整合了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政民互动、特色服务等内容,优化了网站栏目设置,强化了网上办事和公众互动服务功能。

2.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与更新制度。我局制定的《武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了网站各栏目负责部门,保证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规范了网站信息的更新、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考核等工作机制。

3.规范网站信息管理。建立环保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形成以“主题”分类为主的信息目录体系。组织编制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不断完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以方便网民信息查询。

4.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在主动公开的同时,网站彩客网app首页开辟了依申请公开栏目。网民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按照《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专人负责受理、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回复。

5.优化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彩客网app首页重要位置建立环境质量公告专栏。2011年空气质量日报发布的信息更丰富全面,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完善了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地理信息查询栏目建设,全市环境质量功能区划分类别情况在地图上一目了然。查询的信息可实现矢量和影像数据的转换,地图具备拖拽和缩放的功能,公众查询操作简单易行。

6.建立与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共建机制。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武汉”共同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栏目,健全与拓展了信息载体,并确保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链接畅通和信息的及时公布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令)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56号令)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每年元月在网站彩客网app首页“政务公开”栏目中及时公布我局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1年度网站访问量达到22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接近100%(2010年访问量123万人次)。我局网站信息公开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政务公开类栏目:2011年,我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718条。政务信息850条、规划统计38条、环境监测52条、污染控制49条、环境评价390条、政策法规179条、行政体制3条、环境监察179条、环境标准15条、环境宣教748条、党风廉政6条、环境治理12条、自然保护20条、专题栏目58条。信息发布突出政务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过专题专栏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深度报道。

网站环境质量信息做到日日更新,每日定时发布当日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每月发布中心城区8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源地水质监测达标情况。2011年发布武汉市水环境监测简报13期;空气质量月报12期;降水监测简报4期;噪声监测简报8期;生物监测简报2期;环境状况公报1期。

2.政民互动类栏目:2011年“局长信箱”栏目回复来信104封;“公众咨询”栏目答复环境咨询456条;“环境投诉”栏目办理环境投诉630件;“意见征集”栏目征集项目1项;“网上调查”栏目调查事项3项;“在线访谈”栏目开展访谈活动2次。每项政民互动类栏目都设置回复方式说明及处理结果反馈一览表,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工作透明度。

3.在线办事类栏目:2011年整合了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在线申报、状态查询、结果反馈功能。实现网上办事项目达3项,其中2011年通过网络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60项;企业可通过网络进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的办理。

4.开辟专题栏目:2011年结合我局新增重点工作,新建“黄标车限行咨询”、“掀起‘治庸问责’风暴,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和“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等栏目,进一步畅通了信息公开渠道。

(二)其它方式的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除以门户网站作为环境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途径,同时还分别以新闻媒体发布、电子显示屏幕、微博、现场公示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1年8月3日,我局局长丁雨做客长江网,畅谈城管革命,现场答复网民提问,为公众提供了一个质疑求证的好机会。《长江日报》“城管革命”栏目予以大篇幅专门报道、长江网、长江日报、新浪官方微博等全程视频直播。

2011年,我局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刊(播)发环境新闻报道400余篇次。3月,在《长江日报》刊发《武汉市环境质量公报》;6月在我市发行量较大的主要省市媒体刊发市环保局和市交管局关于黄标车限行的通告及政策解读;8-9月在武汉电视台播发为期一月的“黄标车限行”公益广告;在媒体公布市环保局、市监察局联合挂牌督办的5家违法排污企业,将挂牌督办行动作为“治庸问责”活动重要内容,力促挂牌督办企业按时完成整改目标。

我局在中心城区设立了7处电子显示屏,适时反映所在路段的噪声监测情况,并定期公示环境信息。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处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及时规范办理。2011年,我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例,均通过网站受理,公开权利人要求不公开申请信息内容,我局在规定的时限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回复。

四、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未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中公开了《武汉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办法》中规定的应公开的全部环境政府信息。

五、信息公开权利人提出复议、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2011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出现信息公开权利人提出复议、诉讼和投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在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深化和规范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开展监督检查

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职能分工加强协作配合,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发布系统规模及其信息发布工作。结合我市环保重点工作及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切实有效的加强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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