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彩客网app

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9 16:45

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转发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增强广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2020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创新网站建设,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水平,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2020年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99条,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彩客网app的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规划计划、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等信息都在市生态环境局彩客网app官网进行公开。

(二)完善制度,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根据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情况,在原《武汉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基础上,制定了《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武环办〔2020〕28号),依法依规科学界定主动公开范畴。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的通知》,2020年1-12月受理依申请公开件81件,全部按时办结。

(三)加大力度,打造主动公开工作亮点

依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以及涉及公众利益生态环境信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行政处罚、拥抱蓝天行动方案、武汉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开展听证会和通气会等方式进行交流。加强网站创新建设,建成环保小精灵智能问答、环保小精灵带您去办事、环保政务地图、每日一图、图文解说等栏目,采用多种形式公开武汉市环境质量情况及相关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根据国家、省、市信息公开要求,在网站彩客网app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完善政务公开栏目与目录,及时准确地在规定位置公开我局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截止2020年12月底,网站发布政务信息2399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529条(政策类248条,机构职能30条,规划信息6条,统计信息37条,财政资金8条,政府采购61条,人事信息8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116条,决策公开15条);业务公开类信息332条(环境监测111条,科技与标准27条,污染防治103条,总量减排18条,环境评价17条,自然生态13条,监察执法43条;环境资讯类信息1538条(环境新闻1000条,工作动态71条,各区动态条451,概况信息7条,上级重要文件法规9条)。主动公开财政资金(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年度预决算、按规定应公开的上级资金分配情况等)和政府采购情况(机关及各单位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成交通知书、合作协议书以及采购合同等),2020年局彩客网app官网共公开2020年政府采购信息41个,涉及采购金额4154.54万元。

2.在线办事。为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我局逐事项核查办事指南准确度,尽可能实现了已归集电子证照100%覆盖市级自建业务系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电子证照类目100%关联办事材料清单,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100%接入电子证照库。使用武汉市政务服务智慧管理平台v3.0系统,实现办件数据全量归集。进一步提升全程网办水平,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和数据共享,电子证照及时生成,定期完成数据资源挂接和公共数据归集和报送。2020年我局累计办结各类行政审批项目270件。

3.政民互动。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将局长信箱、咨询投诉、网上调查、在线访谈等栏目分解至责任部门负责办理、回复。2020年,局长信箱办结89件;咨询投诉办结267件;开展在线访谈9期、意见征集8期。

(二)其它方式的信息公开情况

1.媒体。综合运用新闻发布、媒体采访等形式,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市人大常委会举办《武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组织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公安交管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等单位围绕大气环境保护、当好生态环境“店小二”、机动车污染防治、武汉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等主题,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4次。在长江日报设置“生态环境源解读”,邀请专家、学者深度解读相关政策、环保知识;武汉广播电视台在《长江视点》栏目开设“武汉生态环境访谈录”,邀请专家、政府工作人员、社会各界人士围绕新闻发布主题发表各自见解;市生态环境局新媒体矩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大使、生态环保志愿者和企业、市民等各界人士就宣传内容进行微点评,形成“1 n”生态环境新闻发布链。并将相关内容报送至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和《学习强国》平台等。

2.微博。截止2020年12月底,“@武汉生态环境”发布微博8807条,其中原创6868条,转发次数1939次,阅读量超过4000万。截至12月底,微博共收到127条私信,其中投诉处理35条,回复31条,网友互动92条。在各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微博舆情回复工作有序进行,“网上收集舆情,线下解决问题”真正做到为百姓排忧解难。

3.微信。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武汉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共发稿365次、1342篇,其中原创稿件为740篇,“武汉生态环境好声音”稿件为814篇。阅读量总计896488,在看数总计29920,点赞数总计11707。“武汉生态环境”编发环保战“疫”专辑3期。武汉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推文264篇次,生态环境部转发31篇次,2月至4月连续3个月在全国地市级城市排名前三名。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2

2

19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86

86

2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8

5

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证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114

3

1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88

2

22

行政强制

4

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1

4154.54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件81件(网站申请58件、来信申请23件),办结81件,办结率100%。结转到下年继续办理2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5

1


0

5


0


0

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3

1

0

1

0

0

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1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3


0


0

5

(七)总计

75


1


0

5


0


0

8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2


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办理2件被复议案件(均维持)和1件对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复议案件。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参与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2件)相比较2019年(5件)下降了60%。办理2件行政应诉案件,均为经过复议后起诉案件,均得到人民法院维持。积极履行出庭应诉职责,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率10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2

0

0

0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国家、省、市及市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以下三方面: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充,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增加,三是信息公开专业培训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根据《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武环办〔2020〕28号)内容,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除报纸、电视、便民手册等传统宣传方式外,加强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增强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三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培训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大保护等重点工作,在局网站开始专栏,展示环保工作成效。同时邀请主流媒体关注报道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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