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综合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生态环境科技、标准、技术规范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工作,牵头市承担的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