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3-33255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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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14:29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14:2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一、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交办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0〕708号),其中涉及我市1842个排污口。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2021年完成排污口整治1188个,2022年完成排污口整治498个。截止11月中旬,全市完成排污口整治104个,累计完成排污口整治1790个,占下达总任务量的97.17%,在全省名列前茅。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总体部署。3月,市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暨启动重点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会,对全市年度整治任务进行部署。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各区、各市直单位年度整治任务进行逐一分解明确。8月,召开了2023年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推进会议,杨泽发副市长出席了会议并发表讲话。会上传达了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专项指挥部现场推进会精神,并对2023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部署了下半年整治工作任务。二是开展调研督办。上半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对江岸、青山、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武汉经开区等8个区进行现场调研督办,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重难点问题,督促按期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三是组织市级盯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现场督办和盯办工作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共对70个排污口(其中市生态环境局19个、市农业农村局1个,市交通运输局5个,市水务局45个)开展了现场盯办,发现17个问题点位(其中市生态环境局发现9个,市水务局发现8个),并通报和督导相关区进行整改。四是推进验收销号。10月,印发《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实施方案》,目前正按照明确的验收标准、程序和要求,分批次稳步推进验收销号工作。截止11月,共收到全市各区445个排污口的验收销号申请,占排污口总数的24.15%,并已向市直各相关部门分解市级销号核查任务。五是加强常态化巡查。截止10月,全市共出动14924人次,巡查排口6662个(次)。六是持续开展工作调度。每月调度“一口一策”整治进展情况清单、整治进展统计数据和重点排污口整治情况,每双月调度整治典型案例或经验做法、专题简报,每季度调度全市排污口巡查情况。七是打造整治样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并向省整治专班报送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典型案例,目前已有洪山区、青山区2个排污口被生态环境部录用拍摄整治成效宣传片、洪山区、经开区2个案例被省整治专班录用在全省示范推广,另有5个典型案例拟在市局管网进行公示。八是推广创新工作做法。11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创新工作做法的通知》,向全市印发推广了一批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创新做法,推动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更好成果。九是完善信息系统填报。10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联络员会议,会上强调了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系统信息补充完善和规范填报工作要求,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培训讲解。10月-11月,督促全市各区完成系统信息补充完善和规范填报,对各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存在问题的及时督促相关区进行整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政治站位不高。部分区没有将排污口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二是攻坚克难意识不够。目前我市未完成整治的排污口,多数需通过管网建设、水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等措施进行整治,整治工程量大、周期长、耗资多,部分区在面对以上“硬骨头”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攻坚克难的想法和力度均不够。三是监测巡查不到位。部分区年初未将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纳入年度监测计划,未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部分排污口监测频次不够,覆盖面不足;常态化巡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排污口巡查频次不够,未做到全覆盖巡查。四是措施针对性不强。部分区整治措施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已完成整治的排污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出现问题反弹。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推进整治验收销号。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市级销号核查,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核查结论、销号核查资料;进行常态化整治验收销号“回头看”,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每年对新增完成验收销号备案的排污口按不小于3%的比例进行抽查,特别加大对排污量大、易出现反弹等重点排污口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严防问题反弹。二是持续推动排污口整治。截止11月中旬,剩余52个排口未完成整治,其中工业排污口26个,沟渠、河港(涌)、排干等12个,城镇雨洪排口9个,农业农村排污口4个,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1个。督促各区各单位严格对照整治计划,再加力度、再上措施,持续推进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