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3-33281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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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04 15:14 |
文 号: | -- | 发布日期: | 2023-12-04 15:1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案例一:
武汉市蔡甸区张湾余家台电商工业园
城镇雨洪排口
一、基本情况
(一)排污口类型:城镇雨洪排口。
(二)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张湾街道办事处
主管部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蔡甸区分局
(三)整治类型:规范。
(四)整治目标:该排污口不具备纳管条件,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污水,确保达标排放。
(五)采取的整治措施:该区域属于截污纳管条件困难的城镇污水散排区域,短期内计划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通过集中处置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各类措施,对未完成截污纳管的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开展有效整治,确保达标排放。远期该片区将拆迁。
二、整治成效
该排污口位于东西湖区飞地余家台电商工业园,属于蔡甸区张湾街道管辖范围。根据溯源调查结果,该排污口周边存在5处小排口,由于地理位置原因该地区无市政管网接入,工业园区内雨水、周边居民区生活污水混合进入排污口,最终流入汉北河。经监测,显示该排污口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水质标准。
同一时期,为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蔡甸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汉北河等河湖“四乱”问题实施全面整改。2020年11月16日,省水利厅通报水利部暗访发现汉北河两处“乱建”问题,其中包括余家台电商工业园厂房。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组织工作专班,制定整治方案,依法对余家台电商工业园厂房启动强制拆除执法程序。涉事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22年9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终审批,驳回涉事单位的上诉,维持原判,支持蔡甸区实施强制拆除。2022年11月,蔡甸区成立强制拆除工作指挥部,组建10个专班,制定拆除工作方案。12月,分管区长坐镇指挥,共投入460余人,30余台(辆)机械设备赴现场实施拆除。
目前张湾余家台电商工业园及周边已经完成拆迁,原排污口已拆除,本次依托蔡甸区针对汉北河等河湖“四乱”问题的整改工作,完成了排污口整治工作,水生态持续向好。
案例二:
武汉市新洲区武汉经发粮食物流码头
雨水排口
一、基本情况
武汉市新洲区武汉经发粮食物流码头雨水排口,位于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龙口闸旁,为武汉金控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散货粮食码头雨水排口,为长江一级排口。溯源期间发现企业初期雨水收集管道破裂、挡水墙面有雨水直排,存在散货随雨水排入长江的情况,对长江造成一定污染。
(一)排污口类型:港口码头排污口/雨水排口。
(二)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武汉金控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新洲区交通运输局/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
(三)整治类型:规范。
(四)整治目标:完善初期雨水收集处置措施,完善雨污分流系统,提升雨水、污水收集处理效率,解决污染物排放情况,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目标;制定防止船舶溢漏预案,采取防溢流、防渗漏、防坠落等措施,防止货物污染水体。
(五)所采取的整治措施
接到溯源问题后,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联合新洲区交通运输局进行现场核查,对武汉金控港口发展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函,明确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武汉金控港口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人员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
1、对破裂处设置了盲板进行封堵,确保初期雨水不泄漏,不直排长江。
2、制作了6套雨水收集口的配套盖板(四周用橡胶圈密封)作为控制闸门,确保初期雨水收集至6个收集箱,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3、将挡水墙雨水孔封堵,雨水收集至收集箱内,与第三方接收转运机构签订了转运协议,保证初期雨水转运至阳逻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4、制定防止船舶溢流预案,进一步防渗漏溢流。
二、整治成效
经新洲区交通运输局和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新洲区分局联合执法,该码头单位相关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到位,实现初期雨水的收集和转运处置闭环,已无污水排放至长江,有效减小了自然水体的污染负荷,也为部门联合执法树立了典范。
案例三:
武汉市江夏区金龙腾屠宰场
生产废水排污口
一、基本情况
(一)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
(二)溯源情况
根据2021年排口溯源时排口坐标信息,确认“金龙腾屠宰场混合污水排口”位于江夏区金口街道凉亭村金龙腾屠宰场厂内,经现场核实“金龙腾屠宰场混合污水排口”已封堵,该排口原为宽30cm的砼制方形排口,排放去向为直排入厂外沟渠;通过进一步询问现场厂内工作人员,确定此排口原为金龙腾屠宰场的屠宰冲洗废水排口,现已封堵,现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理转运。2022年金龙腾屠宰场关停,该处现已拆除。
(三)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夏区分局
(四)整治类型:取缔。
(五)所采取的整治措施:封堵取缔。
二、整治成效
金龙腾屠宰场因拆迁,现已停止屠宰项目。
2021年原废水排口已封堵
2021年厂区大门
2023年金龙腾屠宰场已拆除
案例四:
武汉市蔡甸区大刘家湾东400米沟渠
一、基本情况
(一)排污口名称:武汉市蔡甸区大刘家湾东400米沟渠
(二)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张湾街道办事处
主管部门:武汉市蔡甸区农业农村局
(三)排污口类型:沟渠、河港(涌)、排干等
(四)污染来源:前期溯源时发现该排口位于大刘家湾东400米,与村湾鱼塘相连。
(五)排污口周边环境管理要求: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水质标准。
二、排污口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
在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过程中发现,该排口位于大刘家湾东400米,排污口类型为沟渠、河港(涌)、排干等,沟渠连接汉阳河,水质控制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v类水质标准,溯源发现周边农渠灌溉用水和鱼塘换水排入该沟渠,前期监测过程水质不能长期稳定达标。
三、整治措施和整治过程
沟渠周边村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通过人工湿地处理后达标排放。针对农业面源污染情况,需长期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周边鱼塘养殖结构,严格控制养殖密度,科学放养水产品种,合理适度投饵、施肥、用药,确保水生态环境稳定良好。
街道、村两级相关负责人针对排口整治问题进行开会研讨,对种植、养殖户进行调研,入户宣传科学鱼塘养殖,合理安排周边鱼塘养殖结构,严格控制养殖密度,科学放养水产品种,合理适度投饵、施肥、用药。
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巡查沟渠及周边水质情况,及时清理沟渠内水藻、水葫芦,避免水中溶解氧变低而影响水里动植物生长,并可以减少水体富营养化程度,避免总氮、总磷含量升高而影响水质。
街道、村两级相关负责人对排口整治问题进行会议讨论
走访入户宣传,引导合理种植、养殖
清理沟渠水藻、水葫芦
四、整治成效
经过区农业农村局、街道、村各级干部对养殖户宣传引导,合理安排周边鱼塘养殖结构,严格控制养殖密度,科学放养水产品种,减少投饵、施肥、用药,并及时对沟渠进行清理,沟渠内水质明显好转,根据2023年4月4日监测结果,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五、效益和长效监管分析
该沟渠周边村湾生活污水集中收集通过人工湿地处理后达标排放,沟渠内主要排水来源为鱼塘换水和灌溉用水。通过引导养殖户合理安排周边鱼塘养殖结构,严格控制养殖密度,科学放养水产品种,合理适度投饵、施肥、用药,确保水生态环境稳定良好。通过推广综合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农业,培育壮大生态渔业、绿色水产,实现排口达标排放。
实施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强化秸秆地膜综合利用。通过逐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零增长、农药减量化、有机肥还田等生态种植措施,逐步实现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该排口整治不仅解决了该沟渠水质超标排放的问题,落实了绿色农业发展政策,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也为类似涉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排口整治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案例五:
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工业园内工业排污口
一、基本情况
(一)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
(二)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责任主体:武湖街道
主管部门:武汉市生态环境局黄陂区分局
(三)整治类型:清理合并。
(四)整治目标:对排口废水进行截污,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内,进入武湖污水处理厂内进行二级处理;整治完成后,排口无废水排放。
(五)采取的整治措施:该排污口位于武湖工业园内工业一路旁,排口排水通过道路下穿管道排入工业一路沿线的猪尾巴渠内,该排口废水主要来源于武湖工业园内工业一路及新华大道区域内的园区生活、生产排水。由于该园区行政区域划分属于长江新区管辖范围,该区域范围内限制工程建设开展,因此,在2020年之前,该区域配套市政管网未接入武湖污水处理厂,园区内企业生活、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直接排放至猪尾巴渠,然后汇流进入低排渠和泵站河,最终进入长江。
2019年武汉市黄陂区水务和湖泊局进行立项,拟投资2565.5万元实施“黄陂区武湖街工业区配套污水干管工程(工业一路、青龙一路、发展路、新华大道)”,该项目于2021年施工,工程建设规模为:在黄陂区武湖街工业区内工业一路、青龙一路、发展路、新华大道设置污水干管,东起发展路、西至猪尾巴河一渠、南始黄武公路、北达猪尾巴河二渠,服务面积3.01km2。共新建污水管道6497m,其中d500-d800污水主干管5306m,d400污水预埋支管1191m。
二、整治成效
“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工业园内工业排污口”位于工业一路,该排口的排水通过工程新建的污水管网进行纳管,废水进行截污进入新建工业一路市政污水管网内,最终进入武湖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该排口现状无废水排放,排口已废弃。
排口整治前
排口整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