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731074791/2024-18498 | 分 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8-06 17:13 |
文 号: | 武环函〔2024〕83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06 17:1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区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各环评机构:
为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我局组织对各区(含开发区、功能区,下同)审批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共抽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6个。其中,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项目25个、采取非告知承诺方式审批的项目1个,项目环评文件分别由26家环评机构编制。市生态环境科技中心邀请6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抽查项目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进行技术复核。
二、项目环评文件存在较为突出质量问题名单
(一)武汉绿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轨道交通4号线仁和路站配套综合开发项目锅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夏福瑶(信用编号:bh009129),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
(二)武汉烽彩安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武汉必盈生物科技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主持人辛高峰(信用编号:bh003219),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
三、处理意见
根据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对上述环评文件存在较为突出质量问题的环评机构及其相关编制人员予以通报并失信记分。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
各环评机构和编制人员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强化自身能力水平和职业素养,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相关建设单位要落实环评文件编制主体责任,对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负责,尽快整改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水平。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针对复核发现的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通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4年第1轮环评文件存在较为突出质量问题名单及处理意见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
2024年第1轮环评文件存在较为突出质量问题名单及处理意见
序号 | 环评 文件 名称 | 存在问题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及统一信用代码 | 编制人员及信用编号 | 编制单位失信记分 | 编制人员失信记分 | 失信记分依据 | 审批部门 | 后续监管意见 |
1 | 轨道交通4号线仁和路站配套综合开发项目锅炉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生活热水年用气量(174.6m3/a)计算错误(单位错误导致少计算999倍)。 | 武汉市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武汉绿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420105ma49fxqu5g) | 夏福瑶(bh009129) 王聪(bh063029) | 5 | 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 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 | 市生态环境局洪山区分局应加强日常监管,核实项目天然气实际使用情况,督促建设单位重新核算污染物源强,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2 | 武汉必盈生物科技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产品方案描述错误。 2.3d打印高分子材料与医用高分子夹板生产工艺流程遗漏投料环节,遗漏投料、混合环节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机加工生产线工艺流程遗漏表面处理工序。 3.噪声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遗漏风机噪声源强。 4.项目排放颗粒物(tsp),《报告表》遗漏tsp现状监测数据。 5.注塑废气未按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要求,开展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指标达标分析;废气排气筒高度有误。 | 武汉必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武汉烽彩安环科技有限公司(91420105ma49jj4f6d) | 辛高峰(bh003219) | 5 | 5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四)、(五)、(六)、(九)项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应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废气、噪声污染防治,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