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动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化重点领域、重点方面污染防治攻坚,解决制约全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为美丽武汉建设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我市起草了《武汉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征求了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意见,并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正式出台。
二、行动方案的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全面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其中,2025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2.7%,pm2.5平均浓度达到36微克/立方米。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分别达到90.9%、88%。(省级有新目标要求的,按新目标要求执行)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提升攻坚行动和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行动2个专项行动。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提升攻坚行动中,实施工业源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制订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提升园区环境治理水平等4项攻坚措施;实施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制订实施老旧柴油货车禁行、大力推广新能源车、提升工程机械环保水平等3项攻坚措施;实施大气面源污染治理攻坚,制订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严格秸秆禁烧管理、加强餐饮油烟监管执法等3项攻坚措施。
水环境质量达标提升攻坚行动中,实施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制订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雨季溢流污染处置能力、强化源头污染管控、推进市政排水管网系统完善等4项攻坚措施;实施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提升攻坚,制订实施河湖水环境源头治理、强化水质管理措施、坚持“三水统筹”等3项攻坚措施;实施河湖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制订加强湖泊排口整治、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扎实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等3项攻坚措施。
四、行动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问题督查督办机制,健全科学高效考核责任体系。三是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污染物总量控制,充分发挥监管执法“利剑”作用。四是加强工作保障。强化监测能力和数字能力建设,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资金保障,确保任务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