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罗巍主持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辉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总结回顾了2022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并对2023年重点执法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洪山区、东西湖区、黄陂区和东湖高新区分别就执法工作经验和成效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既是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要求落地见效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牢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的“利器”和“重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着力增强三个意识: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不够,在水、气、土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执法联动机制还需完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廉政纪律有待加强等。会议要求,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突出问题导向,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狠下功夫,全面提升执法工作成效。一是要聚焦三个坚持:坚持“严”的力度、“服务”的温度和“创新”的手段,用好、用足执法这个“利器”和“重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体现担当作为。二是要完善三项机制:市区执法机制,系统内部配合协调机制和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大执法”格局。三是要提升三种能力:硬件能力、学习能力和实战能力,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提升队伍能力水平,全力打造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和集体。四是要防范三大风险:精神懈怠风险、违纪违法风险和消极躺平风险,扎实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努力建设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综合执法队伍。
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召开,在市生态环境局1楼设主会场,在各区分局设分会场。派驻纪检组成员,相关一级调研员,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区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副大队长,以及执法支队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区相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会。会后还召开了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一季度工作总结暨二季度工作部署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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